
第77期院訊《主題文章》護教學──在自然界裡瞥見上帝的道德律
文/葉提多牧師 (教務主任、聖經輔導碩士科主任、神學生實習主任、教會合作聯絡負責人,主授舊約、新約、聖經輔導,每年教授4門或以上的課程)
一、透過 lex Christi 護教學反思「神論」
自然作為上帝所造、作為反映上帝公義良善本性的器皿,信徒可以透過觀察大自然來看到上帝對於人們行事為人該有何樣式的心意。這個心意在神學上稱作「道德律(或說基督的律,lex Christi)」。而也因為這道德律是能夠透過觀察大自然得到的,在護教學上,信徒應該藉著這個道德律向非信徒宣告上帝的審判以及悔改的信息。這就是所謂的 lex Christi 護教學。
從這樣的護教學出發,我們可以反思神的屬性是如何在自然中被彰顯。傅蘭姆在《自然界為上帝的論證》(Lexham Press, Nature’s Case for God, 2018)一書中標出幾個關鍵的重點,整理如下:
1. 上帝的偉大:這個宇宙是如此浩瀚無垠,但同時又有無數小到數不清的微塵,顯示出創造這個世界的上帝的偉大及無限。
2. 上帝是一位:這個宇宙是如此的複雜,但又有驚人的統一性,顯示出創造它的主是一位、並且持續的在護理這個世界。
3. 上帝無限的智慧:這個世界的存在極其複雜,不論是要創造出這樣的世界、或者持續維繫世界的存在,都需要無比的智慧。更具體而言,在各樣被造物的奇妙當中我們也能瞥見上帝的智慧。最終,這個智慧將會展現在上帝要如何拯救這個墮落的世界脫離咒詛上。
4. 上帝的良善:這個世界是有規律、合宜人居住的,人們的肚腹可以在其中獲得安飽(徒十四17)。最終,這個良善將會展現在一個全然公義的國度、一個即將來臨的美好世界;這意味著上帝的良善是帶著對邪惡的審判。
5. 上帝的同在:在上帝的護理當中上帝與人是親近的、維繫人的一切動靜(徒十七27-28)。更進一步我 們可以說,人作為上帝的形象,彼此相親的人們可以說話、傾聽(也就是彼此同在),彰顯出上帝本性中位格性的互動以及同在。
6. 除了在這些外在的自然界中我們可以看到上帝的屬性之外,人的良知也同樣向人見證上帝的道德律。人作為上帝的形象、活在祂所造的世界中,人的心中有道德律的影響,也就是人的良知;然而這良知(在墮落後)是微弱的,而且總是被罪人所壓抑。但仍然,上帝藉由人的良知在人裡面講述祂的公義諭旨(羅一32「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聖經中對於人的良知有四種描繪:
a. 被烙慣的良知(提前四2;多一15;羅一32):對於是非的感知是有缺陷或者無視的。
b. 控告的良知(羅二14-15):控告自己和他人的行為、卻又同時矛盾地為這些行為找藉口。一個 自我推託的良知可能會使一個人膨脹並且因著部分滿足道德標準而驕傲,而且同時結合憤怒或懲罰的意圖偽善地控告他人在「道德」上的失敗(羅二1-5);或者,一個自我控告的良知可能會帶 來憤怒、苦毒、自我厭惡、罪咎感、或者不能紓解的悲痛。
c. 覺醒的良知:被潔淨的良知(來九14)開始恰當地作為上帝真實的聲音而運作著,在人的心中揭露自身的罪、斥責它並且引導人悔改以致成聖;但在很多情況當中運作地太過嚴苛,妨礙上帝所允許的事(林前八7-12;羅十四1-2),並且需要不斷的操練(羅十二2;來五14)。
d. 好的良知(彼前三16;林後一12):並不是無罪的完美主義、也不是不斷的在各種控告中自我辯護,而是不論他人或撒旦如何控告他們,都能有一個自我認知是肯定自己作為信徒已經被更新,以致能夠蒙神悅納(上帝以此在信徒內在親密地顯明祂自己,包括顯明祂的公義屬性和祂改變人的恩典)。
以上這些在大自然以及人的良知中地觀察,都再再地印證保羅在羅馬書第一章的教導──上帝的永能和神性在所造之物當中是明明可知的。更重要的我們應該說,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所包含的道德律(對人行事為人的要求)是明明可知的。接下來我們要透過保羅對外邦人的宣教更具體的展現這一點。
二、使徒─護教家針對外邦國家的 lex Christi 事工
上面我們從 lex Christi 護教學反思了上帝各樣的本性如何在自然當中被彰顯出來。現在我們可以聚焦在保羅這位使徒─護教家身上,看他在向外邦人宣教的時候是如何透過宣揚 lex Christi 來向非信徒宣告審判和悔改的信息。直接探討使徒行傳的經文(尤其徒十七)固然能有許多幫助,但當我們看到使徒行傳的經文如何成全以賽亞書的時候,整個圖畫就更加清晰了。保羅在陳述自己身為使徒的使命的時候(徒九15、17;十八6;二十二21;二十六17-18),所用的字詞顯示出保羅意識到自己正在實現以賽亞書四十二章的經文(首先在太 十二18-21中被基督所成全了,該處引用賽四十二1-3)。從這個角度而言,在雅典(以及其他外邦城市)事奉的保羅是一個領受聖靈的「僕人」,不喪膽也不灰心(林後四1、16),直到基督打開這些沿海外邦人的眼睛,並且將他們從黑暗中轉向光明,從撒旦的權下轉向上帝(徒二十六18)。這些概念和以賽亞書的內容有驚人的相似之處,到一個程度我們必須承認保羅(以及使徒行傳的作者路加)將他在外邦城鎮中的事奉看作是以賽亞書的應許一個進一步的實現。
當我們將以賽亞書四十二章的經文看做保羅事工的一個背景,我們就特別需要考慮「壓傷的蘆葦」和「將殘的燈火」這兩個比喻的意義。藉由下文中的討論我們將不難看出保羅向外邦人宣教的方式是將在大自然以及人的良知中明明啟示的 lex Christi 宣告出來,藉此不僅是宣告上帝審判的信息,更是要使上帝的真光照亮他 們,使他們能夠回轉來順服這道德律。
我們可以先做一些概念上的觀察和連結。保羅所面對的這些外邦人可以說是「壓傷」的──這個字原文也有「壓制」的意思。他們沒有力量去順服那個已經清楚啟示的道德律,甚至可以說他們拒絕去承認在他們心中其實已經意識到這道德律的存在,因為這個道德律不斷的被他們自己的罪性所壓制。因此在他們心中微弱的良知如同將殘的燈火,幾乎可以說是沒有任何積極的功效(只有消極的使他們無可推諉)。要等到上帝的公義和良善(藉由保羅)被清楚宣告的時候,他們才能意識到原來自己是如此的盲目、如此活在黑暗當中;然後他們才有可能能夠因著自身缺乏亮光、不堅固而悔改(徒十七31、十四15);而這一切的目的是「要叫他們……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徒二十六18)。這樣,透過保羅的使徒事工,上帝的公義將會顯為大並且得榮耀(賽四十二21)。
另外一個有趣的、保羅的事工和以賽亞書的連結點在於:保羅總結自己主要在地中海沿岸的事工「從耶路撒冷,直轉到以利哩古」,以及他期望未來能去到羅馬,然後到西班牙──這些都在地中海沿岸(羅十五18-24;比較賽四十二4、10)。
現在我們可以透過更具體的解經來看以賽亞書當中「壓傷的蘆葦」和「將殘的燈火」這兩個比喻是如何被保羅所實現。在整卷以賽亞書當中,蘆葦有時候代表列國的權杖,像是管理者的竹竿、牧人的杖(例如賽三十六6,在這個語境中是堅固、能作為杖來使用的;可以比較在太二十七29-30當中蘆葦是指堅硬、擊打能造成損 傷的杖,並非像是香蒲或者書寫的工具那樣柔軟)。不過以賽亞在第四十二章的用法比較獨特,似乎是結合棕櫚樹枝和蘆葦兩者的意涵,象徵長老、被尊敬的領袖和先知(賽九14-15)。另外聖經也會用蘆葦來指外邦 人,例如:以色列倚靠埃及來將他們從仇敵手中拯救出來,但埃及是壓傷的蘆葦──是不可靠、缺乏力量的(尤其見王下十八21)。而在以賽亞書當中,我們似乎也可以看到棕櫚樹枝象徵法老,而蘆葦則代表著愚拙的智者、王儲們混亂的謀略家、法老愚笨的顧問(賽十九11-15)。這可能也是在影射出埃及記七章9-12節中埃及 術士的手杖,自以為聰明,卻被上帝真實的智慧和能力(亞倫的仗)所勝過。總而言之,外邦這些「聰明」的參謀其實是被壓傷的,或說他們其實是在壓制 lex Christi,意味著他們不能清楚的傳達或執行公義的法律,而 是只能選擇性地、部分地、空洞地執行(像是保羅在羅一20、二14-16當中具體描繪的)。
而在以賽亞書的應許當中,耶和華不會折斷一個被壓傷的蘆葦,而是會透過祂的僕人耐心地工作,要帶來更新、重新栽植、並養育這些蘆葦,使他們能真認識上帝的道德律。透過上面的解經我們可以具體的說,以賽亞書的應許似乎意味著上帝將轉化列邦的謀士、領袖以及各種具有公共影響力的人物,使他們能按著律法和公義發揮影響力,甚至帶出敬虔的生命。但在這些謀是能夠被轉化之前,需要有被上帝的靈所膏立的僕人來向他們宣講上帝的 lex Christi:「他必將公理傳給外邦……不灰心、不喪膽。」(賽四十二1、3-4)
因此我們可以看到在新約中這個譬喻如何被基督首先成全了。在這樣的脈絡中壓傷的蘆葦指向跟隨基督的人們,他們被各樣不敬虔、敵擋 lex Christi 的領袖、事物所壓傷,他們自己也在壓制那真理。這主要指基督在 地上事奉的時候的猶太人們──基督和在基督復活以前的門徒們奉差遣去到他們中間,如同以賽亞書所說(太十6、十五24)。不過這顯然也同時指那些跟隨基督的外邦人(太十二15-21 ;見太十五21-28)。他們都在經歷各種不同反對 lex Christi 的混亂,以至於我們能說他們是「被壓傷」或者「被壓制」的。有些是因著法利賽 人對基督的反對和褻瀆所造成的。這些壓傷的蘆葦(也就是猶太人們)需要一個被新的(聖)靈所膏立的僕人來領導,透過這位僕人宣揚並實行lex Christi,他們能有真正的公義和秩序。另一種敵對lex Christi的混亂是撒 旦的權勢,是這個墮落的世界在咒詛之下而有的各種疾病和死亡。這些壓傷的蘆葦需要一個被新的靈所膏立的僕人,來醫治並救贖他們脫離邪靈的轄制(太十二1-42)。這裡值得我們提到一個額外教牧上的考量:這兩種 的蘆葦,作為尋求基督並跟隨的人,今日仍然需要敬虔並有智慧的長老和執事來領導他們(提前三;多一);並且也需要醫療的進步來為他們的健康帶來益處。然而,有些人仍然處在錯誤的領導、錯誤的教導、甚至錯誤的醫療之下;這些都還需要上帝忠心的僕人去宣揚並執行lex Christi的公義,使這些壓傷的蘆葦能被更新、從新栽植。
藉由上文所說明的蘆葦譬喻,第二個譬喻—將殘的燈火—得到更好的解釋:「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 作外邦人的光,開瞎子的眼,領被囚的出牢獄,領坐黑暗的出監牢……我要在他們面前使黑暗變為光明。」(賽四十二3、6-7、16)這裡的類比意味著列邦的謀士有些許微光,朦朧地意識到祂的律法(像是地窖裡面的一 盞燈),但終究只是微弱的、不能使人順服 lex Christi 的光。而這段經文更是近一步應許,透過這位忠心的僕 人的事奉,微弱的光會被重新校正並且添上柴火,變成能夠映照出上帝的律法太陽般的光輝。他們作為微弱的燈火不會被吹滅(也就是被滅絕、被死亡審判;賽四十三17),但會被重新點燃,成為道德盲目和黑暗的救贖明燈,並且這些謀士將要引導他們的百姓進入 lex Christi 知識,將彎曲的路變為平直(賽四十二16)。
這盞光會引導列邦和沿海的邦國歡唱讚美的新歌,並且將榮耀歸給耶和華,因為他們將要聽到耶和華的律法,並且轉離敬拜人手所雕刻的偶像(賽四十二10-12、8、17);這也是改正他們先前的失敗,意即他們沒有 榮耀上帝或稱謝祂(羅一20-21)。
然而並非全部的人都將回轉並悔改。耶和華向這些仇敵彰顯自己的能力(賽四十二13)。有些人「要退後,全然蒙羞」,就是那些「倚靠雕刻的偶像,對鑄造的偶像說:你是我們的神」的人;而上帝「要使大山小岡變為荒場,使其上的花草都枯乾;我要使江河變為洲島,使水池都乾涸。」(賽四十二17、15)進一步來說,因為雅各和以色列在應當看見那真光、聽見律法的時候並沒有悔改,他們也算為被搶奪的、眼瞎的、活在道德黑暗地窖中的、耳聾的、有律法卻不聽從的(賽四十二18-20、22-25;羅二1-5、12-13、17-24)。沒有人 能夠拯救或復興他們,等待他們的只有從迦南地被擄;並且在基督的事工當中再次重現──許多猶太人仍然在地窖中,看見並且聽到,卻沒有屬靈的領受(太十三13-15)。同時,門徒-使徒們則成為領受聖靈以致可以 明白天國奧秘的僕人(太十三11-12、16-17)。
總結來說:
1. 壓傷的蘆葦、將殘的燈火都在某一個層面指向了列邦中的謀士們,他們壓制在自然和良知中顯明的 lex Christi 並且使他們所帶領的百姓活在混亂和敵擋上帝的狀態中。
2. 基督作為聖靈膏立的僕人,祂宣告上帝的公義,向人大大顯明 lex Christi 的真實與良善,為要重 新栽植這些蘆葦、使這些燈火真正被燃起,以至於這些謀士們能夠帶領百姓們悔改、一同認識並順服 lex Christi。
3. 保羅(以及其他基督的門徒)作為繼承基督這個職分的使徒-護教家,同樣的透過宣講自然和良知所顯明的 lex Christi,繼續實現以賽亞書的應許。
接下來我們將運用這樣的背景脈絡來細細探討,在使徒行傳十七章中,保羅是如何運用lex Christi 宣教與 護教的。
- 編按:本文節錄自葉提多牧師在南非西北大學哲學博士的博士論文,為他的研究精華之一。因原文中神學專有名詞和句子較為艱澀,為使讀者便於閱讀並理解,譯者略為調整並省略了一些比較困難的長句。若各位對於葉牧師的原文有興趣,歡迎到以下網址查詢整段論文:www.bethoumyvision.net (點入後請按綠色按鈕)
- 後記:礙於本期篇幅,本文將分為上下兩期刊登。葉提多牧師將於下期院訊(2021夏季院訊)中繼續跟我們分享接下來「三、 lex Christi 護教學的證據在受造界被清楚領受」這部分與結論。若您對葉牧師的文章有興趣,他2017年的著作:《神的榮耀─整合改革宗神學觀的根基》由主榮歸正生活出版,改革宗出版公司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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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翻譯:李恩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