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85期院訊《主題文章》─ 從聖經的教導看教會的治理及信徒的本分
文/楊敦興牧師 (本校兼任教師,主授實踐神學、新約)
序言
今天商業市場強調要對顧客友善及以顧客為中心,因此會聽到老闆或上司常對員工說「顧客永遠都是對的」,也是說只要可以成功做成這一筆生意,什麼都要低聲下氣。 還有,貨物或產品不滿就可以退貨或完全賠償。 不知不覺之中,今天的教會也受到如此的影響,只要可以吸引更多的人到教會,教會不要給信徒太多的壓力或有任何的責任,免得嚇跑他們。 如此的思想都是以人為中心的,而非聖經的教導。 倘若,教會中有人犯罪或得罪了其他的人,我們當如何面對? 什麼才是教會當盡的本分? 信徒是否也有當盡的本分呢?
是不是當教會認真地按聖經的教導牧養會眾時,就會嚇跑一些人或教會就會沒人敢進來呢? 請問當你聽見教會在勸誡犯罪的信徒時,你會感到害怕嗎?還是你會為教會感到安慰,因為它遵行了聖經的教導呢?
我最近從友人的代禱信中看到非常安慰的教會懲戒事件,[1] 這個案表露了很多教會的真實現象及紀律的必要性。
那是一個再平凡不過的主日早晨。我來到教會,一如既往地坐在講台右側第三排。L姊妹帶著她的大兒子和小兒子坐在我前面一排,再前面第一排是司琴的位子。沒有看到L姊妹的丈夫M弟兄,也沒看到他們的女兒。V長老坐在我左邊,沒看到長老娘。聚會準時開始,而直到快講道前,V長老的太太才匆忙進來,坐到V長老身邊;眼角餘光看到他們輕輕相擁了一下。我已經忘記那天講道的題目是甚麼了,但就在講道中最平淡的一個時刻,我留意到V長老好像在擦眼淚。V長老拿起聖經翻了翻,似乎想要掩飾自己的失態、或者想要讀點經文撫平情緒。我知道他不是因為講道的內容而掉淚。會不會是他們在外縣市當醫生的女兒發生了甚麼?我不禁這樣想到。還是長老娘那位身體不好的哥哥出事了?我突然有點緊張了起來。會不會就是今天早上發生的,所以長老娘才會遲到?
懷著惴惴不安的心,終於熬到聚會要結束了,我想要趕快過去關心他們。但就在最後的祝福以前,牧師突然宣布說:「等下祝福完之後請所有教會會友留步,如果你不是本教會能領聖餐的會友,則麻煩你移步到交誼廳,在那裡跟以往一樣有咖啡和點心,並且有幾位長老會跟大家有團契。」我的感覺是對的──有事情發生了,不然不會有這麼臨時的閉門會議。牧師祝福完、大家坐下後,坐在前面的L姊妹轉頭在小兒子耳邊說了幾句話,小兒子就離開了。他年紀還小,雖然是教會的會員但還不能領聖餐,所以不能留下來。在這個瞬間,我看到了L姊妹的側臉,但我心中有些激動、很想趕快知道發生了甚麼事,因此沒有特別留意L姊妹的表情。
然後牧師開始講話:「教會懲戒是行使主耶穌基督賦予有形教會的權柄,為的是要保存其純潔、和平、以及良善的秩序;教會懲戒的目的是要表明基督的榮耀、推動教會的聖潔、並挽回犯罪的人。我們今天聚集在這裡,不單是為了忠於聖經所託付的職責,更是希望各位會員能在這場會議中體會福音的寶貴...」牧師繼續以相當正式且平穩的語調講述著教會懲戒的聖經基礎和目的,然後接著說:「我在這裡代表本教會的堂會,向各位會員宣布,M因本人向堂會自白其外遇的罪行經審議後被判定有罪,堂會已決議無限期暫停他作為本教會會員的權利,直到他展現出相應悔改的明證。M親自向本堂會表明他在過去五年間有婚外情,導致近期一個孩子的出生;而M本人表示他希望與L離婚...」望著L姊妹一動不動的背影,我心中一震。不知道她現在是甚麼表情。牧師接著說:「我們認定M在過去幾年當中犯下了姦淫的罪行、向其妻子L說謊的罪行、以及在不配的情況下領取聖餐的罪行,並且不願意悔改而執意走罪惡的道路。」突然一股強烈的哀傷襲擊而來。M弟兄是我在教會中少數較為熟識的朋友。這個當下,我突然意識到我在見證的不是教會論課程的一個實作,而是一個真實生命與罪掙扎的失敗、一個家庭沉重的破碎、一位姊妹生命中最深的傷痛。我仍然看不到L姊妹的表情,我想到過去很多與他們的互動,她溫和的笑容中總是帶著一抹疲倦。我想到M弟兄,那麼的才華洋溢。我想到我自己生命中許多還對付不了的罪。我想到福音。
按著程序宣布完懲戒的結果之後,牧師最後說:「我們堂會要鼓勵各位弟兄姊妹:按著聖經的教導挽回我們中間跌倒的人。我鼓勵你們,為L禱告,她與我們一樣都對M的罪行感到震驚,求神賜給她力量與安慰;為三個孩子們禱告,讓他們在理解父親背叛的過程中能繼續尋求天上的父親;也為長老們禱告,我們需要智慧來牧養你們走過這段路並且繼續挽回M。也為你們彼此禱告,今天的這個懲戒會激起我們中間許多人過往的傷痛,也成為我們許多人新的傷痛。唯願耶穌基督的恩典在這些傷痛中顯得更加真實。我也特別勸告你們,不要八卦;如果有人在你眼前八卦,也請你制止對方。」最後牧師帶領我們一起禱告。結束後L姊妹匆匆帶著大兒子往前走向講台後方,那邊有通常不使用的出入口;走過唯一坐在他們前面的司琴時,他們停了下來接受他的擁抱,然後就離開了。默默望著他們的背影,我還是沒看到L姊妹臉上的表情。
幾個禮拜過去,L姊妹和三個孩子仍然每周來到教會;看著他們與其他弟兄姊妹互動時所露出的笑容,我不禁都會想在笑容底下所蘊藏的哀痛。但我相信在那個哀痛中有教會接住他們。我相信福音會接住他們。我比以往都更加確信這一點,因為每當看到他們的時候,我都會想起教會懲戒的那天我在傷痛之上所感受到的:「希望各位會員能在這場會議中體會福音的寶貴。」當罪惡以如此迫近的距離展現在我眼前時,我更加理解到福音是何等的寶貴;而罪惡雖是這樣的真實且醜陋,但我們不逃避也不隱藏,因為福音更加真實且有能力。我想起V長老的眼淚、想起牧師用那正式且平穩的口氣宣布消息,似乎是過度冷靜卻不是冷漠的。「不要八卦;如果有人在你眼前八卦,也請你制止對方。」如此簡單、卻又充滿深思熟慮的一個叮嚀。這也是那天衝擊我最大的一句話:這一句話讓我理解到牧師不是單純想把程序走完、不是想要把不合他心意的人趕出教會然後拍拍手了事,他是真的在乎。他和長老們在乎我們怎麼看待這件事情,他們在乎我們怎麼與這個家庭繼續互動,他們在乎我們的生命有沒有福音。
那天會後,我走到交誼廳,倒了一杯咖啡,走到我在教會中最要好的朋友身邊坐下。這位弟兄的父親曾經是教會的執事,在我來到這間教會以前多年就因外遇不悔改、經教會懲戒後被開除會籍。我又想起牧師的話:「今天的這個懲戒會激起我們中間許多人過往的傷痛,也成為我們許多人新的傷痛。唯願耶穌基督的恩典在這些傷痛中顯得更加真實。」我喝了口咖啡,好多話想對我朋友說;但我想未來有更適合的時候,當下我們只是一起靜靜地喝著咖啡。
1.教會的治理與牧養
你是否有想過如果教會不參與懲戒那位M弟兄犯罪的行為,容讓M繼續隱瞞教會及傷害自己的妻子及兒女,這教會變成怎麼樣呢? 這樣的事會如何影響教會及羞辱主耶穌的名呢? 若不處理M那如有毒的「酵」的行為,是否會叫會眾認為教會容許那行為呢?
主耶穌基督的大使命是要門徒去傳福音,使他們成為基督的門徒,也按著祂所教導的去行。後來主在教會中興起牧者,牧養信徒。主也曾命令彼得餵養祂所託付的羊群(約廿一)。 彼得在世的時候,按著主所託付的去行,同時也提醒當時的牧人要按神的旨意牧養,要甘心,不是出於勉強,也不是為自己的益處。 還有要在他們中間作榜樣(彼前五2-3)。
牧者或屬靈領袖透過教導神的道來牧養他們,使他們知道上帝的心意,被提醒,知罪悔改,生命被重新建造等,最終的目的是神的名得榮耀。
我們可以從兩方面看教會的牧養; 一方面是積極的牧養,就如前面所說的,另一方面是消極的牧養,是有關教會的懲戒,猶如個案中教會懲戒那位M弟兄一樣。
牧者們當忠心傳講或教導神的道,會眾也應當帶著一顆謙卑的心領受神的話以及願意順服聖靈的感動。要不然剛硬的心是不容易悔改的。 這時教會可能就要用消極的方法來牧養他們。 領袖們就當回到聖經馬太福音第18章,也按著耶穌所吩咐的命令來處理這犯罪的人。 就如個案所提到的, 整個懲戒的目的為了神教會的聖潔,更是為了神的榮耀。
2.教會懲戒的目的與牧養
懲戒常常叫教會精疲力盡及信徒受傷,因此不少牧人盡量避免懲戒的事件。可是懲戒的事無法避免,因為這是主耶穌基督的教導。一個忠心的僕人(堂會)不能逃避這個責任,目的是為了保持教會的聖潔、和睦及有良好的秩序。懲戒是為了神的榮耀。教會的懲戒也是為了保護及牧養神的羊群。 為教會之王與元首的主耶穌已將教會治理的權柄交給教會(教會的領袖); 教會懲戒的主要目的為了矯正或得著犯罪的弟兄,並且阻止犯罪的酵感染全團,也是為避免神的震怒臨到。 最終的目的是叫神的名得榮耀,教會可以保存純潔、和平、以及良善的秩序。[2]
3.聖經有關懲戒的教導
耶穌曾教導門徒說:「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 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 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 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 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 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 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 我又告訴你們: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的求甚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 (太十八15-19)
耶穌在這一段教導的前文是迷羊的比喻,祂說天父不願意任何因為罪而迷失的羊失喪。 因此祂接下來教導要去尋找那些因罪迷失的人, 設立了一個如何領他回來的次序,他若聽勸,我們就得著那人。 先是私下(一對一),[3] 那人若不聽勸,就要帶證人或能主持公道的人(兩三個人去找他), 若再不聽勸, 就要告訴教會, 公開的由教會來處理。 他若是仍然不聽勸, 就要把他當著不信福音的人[4](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 繼續傳福音給他, 也只有福音的大能可以改變人心。
在保羅的教導中, 他在處理哥林多教會那位犯姦淫的弟兄時,特別提醒教會,他若不聽勸,就把他從教會中趕出去(林前五2),[5]其目的是要他悔改。 當然也是為了不使那酵影響全教會(五6)。 甚至,不可和這樣的人來往,就連和他吃飯都不可(五11)。[6] 其目的是要挽回他。 因此耶穌的教導中,沒有看那犯罪者為無藥可救,只說「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希望再次透過福音挽回他。 在耶穌的傳道事工中,不少像外邦人和稅吏謙卑願意聽信福音的人,都來就耶穌,及跟隨祂。 因此,教會要不斷要向犯罪者傳福音。
回到以上個案,上帝在教會興起牧者(包括長老),[7] 他們是按M弟兄本人向堂會自白其外遇的罪行,又經過審查後才定他有罪。 可見勸戒之事不能草率,不能只因一人的控訴就做判斷,必須經過調查。 [8]調查結果,本人雖然承認,但是他卻不願意悔改。 甚至明知故犯,長期欺騙妻子及多年在主的聖餐桌前吃喝自己的罪。 因此, 教會看他與不信的一樣,把他趕出去。 這行動意味著,他不再屬於上帝的子民,除非他願意悔改認罪。 否則,堂會就無限期暫停他在那教會會員的權利,直到他有悔改的明證。
4.會眾當有的責任
當教會有懲戒的事,無論是直接或間接的,一定有人受傷,如L及兒女、會眾、及堂會。 教會的懲戒不是無中生有; 它不是人想出來的,它是來自聖經的命令。 因此教會當適當的教導有關懲戒的真理。 除此之外,教會不能忽略信徒當盡的本分,特別在入會時承諾順服教會的治理與管教(勸懲),並應許維護教會的純潔與和睦。[9]
沒錯,今天的社會為了要討好人淡化責任感,這不是聖經的教導。我們從個案中,看到了教會及信徒當盡的本分。狄馬可說,「如果有人自稱是基督徒,卻拒絕按這基督徒應有的生活方式生活,我們就需要遵循保羅所說的,為了神的榮耀和那個人的益處,我們要將他從教會的會籍除掉。」[10] 為了更好的牧養及治理,華特斯說今天的教會當設立會員制,「教會的會員制是教會的治理、紀律、敬拜和生活的基礎。若一個人不加入有形的教會,就無權說自己是無形教會的成員。」[11]
5.教會如何牧養受傷的會眾
教會應當繼續牧養那些受傷的會友,會眾也當注意一些事情。受傷最深應該是L姐妹及他的一家。 沒錯,教會要負起牧養的職責保護他們,因M給她帶來的傷害太大了。 教會應當在禱告中記念L姐妹及三個孩子。 甚至教會可為他們預備輔導,希望可以從上帝的福音得醫治。 因此該教會的牧師提醒會眾為他們禱告,並且勸告大家不要八卦及制止八卦。 八卦會為這家庭帶來二度傷害,會眾也一定受影響。 懲戒會激起會眾一些人過往的傷痛或者帶來新的傷痛; 如那些曾經因婚姻破碎的家庭、那些M弟兄的好友或L姐妹的死黨等。 但牧師強調依靠耶穌基督的恩典。
教會的領袖(堂會)常常會在懲戒的事情上,裏外不是人。 他們常會被批評沒愛心、太嚴厲、不公平等。 因此,他們需要很多智慧、愛心、信心、耐心及對主話語的忠心。 因此他們需要很多的禱告及會眾的代禱。 還有他們需要處理很多後續事宜, 如對會眾的安慰、禁止散播閒話及繼續挽回那迷失的(如M弟兄)。
教會也應當記得,懲戒不是要將教會那個麻煩人物趕出去,然後大家可以鬆一口氣。不是的,而是盼望那人知罪、認罪及真心悔改。他若告知已經悔改, 教會領袖們除了用一段時間觀察他是否真心以外,也要陪伴或輔導他。過去他若是公開被懲戒, 當他回頭時也應當公開的歡迎他回家。這就是主耶穌在比喻中希望看到的那一隻迷失的羊回頭(太十八12-20)。
反思及應用
我不喜歡衝突。 應該是說,「沒有人喜歡衝突」。 當人不喜歡衝突時,就想逃避它或眼不見為淨。 面臨衝突時,甚至常想快快地或草率地結束它,卻沒有真的處理它。 當我們被託付為教牧同工,我們不當因著自己的個性或習慣來對待衝突或懲戒的事。在處理時,我們當省察是否為了神的榮耀,為了信徒的好處。我們如此行是不是只是怕別人說我們不負責任,而想要快快把程序走完,還是我們真的在乎上帝在教會的心意及愛主所託付的羊群呢?
回到那個案,再次反省我們是否玩真的,或說在牧養的事上認真。你若不玩真的,就是對上帝的呼召不認真,也不認真對待上帝所託付的重任;主的羊會受損,教會也要受損。神的名也要受損,得不到榮耀。華特斯說,「唯有當教會忠於聖經時他的裁決–無論在紀律或其他方面–才會得著教會元首在天上的認可和支持。」[12]
[1] 李恩隆。《與神同行三百年》,第58期。本文的主題為〈這間教會是玩真的〉;本個案因篇幅的有限,作者提供刪減版。
[2] 參考:西敏信條30.1-3
[3] 亞當斯,《聖靈的勸戒》,魏孝娥譯(台北:改革宗,2008),24。按亞當斯的解釋,那是個非正式及沒教會參與的階段。
[4] 同上;這裡進入公開的階段, 有教會參與做勸誡的工作。 但在這裡仍然把這犯罪者當著弟兄姊妹看待。
[5] 保羅在提摩太前書一20,更嚴厲地說把那些不聽勸攪擾教會的交給撒但使他們受責罰。
[6] 在帖撒羅尼迦後書三6-15,保羅也說有人不按規矩或不遵守神的話就當遠離他們。
[7] 牧師及長老組成長老會,或堂會。
[8] 保羅特別提到在指控長老一定要有兩三個人作證,否則就不必理會(提前五19)。
[9] 美國改革宗長老會治會章程(第六版),頁54。
[10] 狄馬可,《健康教會九標誌》,唐玲莉譯(美國:麥種,2009),頁227。
[11] 華特斯,《耶穌如何治理教會》,郭熙安譯(臺北:改革宗翻譯社,2021),頁53。
[12] 同上,頁74。

本文作者楊敦興牧師(Rev. Dr. Toon H. Yeo)─出生於馬來西亞,1985年赴美留學。1989蒙召到美國密州改革宗神學院就讀道學碩士,畢業後受聘為大華府區的北維州華人基督教會(PCA美國改革宗長老會)助理牧師協助植堂工作。植堂教會獨立後取名為主恩基督教會,任主任牧師至2009年。因見台灣及中國宣教事工的需要,於2009年秋天全家搬到台灣,並在改革宗神學院任教。之後並於美國改革宗神學院及戈登康威爾神學院完成他的教牧博士及神學碩士(新約)學位。此外,他也常常到中國及東南亞一帶培訓神的工人。在2020年,在改革宗神學院轉為兼任老師,專心在板橋主恩教會開拓及訓練工人。楊牧師和師母焦如品育有三名子女(敬一、祈一及頌一)。
※本篇文章收錄於《改革宗神學院院訊-2023 春季刊》當中「主題文章」,歡迎利用電郵(crts@crts.edu)來信索取紙本(僅限台灣地區)。您也可以登記訂閱電子版(PDF):https://forms.gle/WUZftUBT1QqP6PBp9。改革宗神學院謝謝您的支持!